小伙得知前任结婚 含泪回忆8年爱情(你会生男朋友前女友的气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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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-06-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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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小伙得知前任结婚 含泪回忆8年爱情,你会生男朋友前女友的气吗?
会啊。一般来说爱男朋友了,就希望他能和自己长长久久,走进婚姻的殿堂再白头偕老,但是每个人都有过去,他的前女友有时候会让我觉得他还在爱着他,让我吃醋,生气。可是我也知道,她已经是过去式了,我也应该大度一点,只要他不是还爱她,那么的出格的去关心她,偶尔一次的见面也没有什么,我可以多关心他,体贴他,温柔的对待他,用自己的爱把他围在自己的生命里。
我相信他不会再让我因为她而让我生气的了。
2. 你听过什么结局很意外的故事吗?
如果你看到我这篇文章的开头就猜到结局的话,请留言告诉我,让我佩服一下。如果你猜不到结局,也请留言告诉我,让我自恋一下。但是,我们这县城的朋友不算,毕竟当时这件事也曾街头巷议过。
老王是我一个小区的居民。拐卖抹角算起来,是我一个远房亲戚。多年前,在我们县的生产资料公司任经理。处一相好的,公司门市部的工作人员。叫小丽,一未婚女青年。人长得不丑,有心眼,本来是农村来的临时工,傍上老王,给她转成正式工。
老王自己有老婆,老婆的父亲当年是二轻局的局长,老王当年还是单位一个普通职工,无根之木,为了升迁,找个机会接近他的闺女,闺女不仅丑,还风言有点作风问题,但是老王以大局为重,娶了她。成了局长的乘龙快婿以后,老王的升迁,就是局长考虑的问题了。
小丽有一天,忽然堵在老王的办公室,说自己怀孕了,怎么办?老王只是玩玩而已,这个附产品哪里是他考虑的事情?想也没想,叫打掉。小丽不让了,说死也不会打,并且还说如果不给个名份。就到上级领导那反映,大不了鱼死网破。
老王怕了,但是,自己一把年龄,婚是不能离的,最后脑袋一转,儿子小明和小丽差不多,不如让他们接婚吧。小丽考虑小明虽脑子有点短路,但是,毕竟老王还当权。也就同意了。
老王不禁为自己的安排而得意,小丽不闹了,自己的儿子现在虽然成了自己孙孑,毕竟还是在一起不是?偶尔自己雅兴上来,小丽还陪一下。老王这时才算领悟古诗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的妙处。
本来这样生活下去,日子也是甜蜜,偏偏天有不测风云。小丽的儿子忽然得了急性贫血,急需输血,医生一测血型,小丽的血型是AB型,自己是0型,小丽的孩子也是O型。而常识告诉他,AB型和0型的人在一起,是根本生不出O型血的人的。
老王顿时血往上涌,小丽这女人太歹毒了,要不是这野种生病了,自己永远也不知道被他骗了。小丽委屈地说,我知道你是玩玩而已,对我没真心,你毁了我的青春,我不抓住你,抓住谁?
想要抓住老子,起码也要尊重一下老孑,用我的种呀!老王简直是嘶吼了。
你的不管用呀,我估计可能是你年纪大的缘故,多少次不都没作用?只好偷偷去借了别人一下……
老孑才50岁,正当劲呢。怎么不管用?我自己的儿子是你给我生的?老王真想一巴掌扇死这个女人。太气愤了。
我看未必,小丽嘴一瞥,说,你自己说说小明象你吗?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老王心一动,莫非真的不是自己的种?想想也是,自己这么刁奸皮滑,生下的儿子绝对不是一种憨人呀。
他弄了小明的一些头发,去南京做了亲子鉴定。结果双方无血缘关系99.9999%,老王简直疯了。回来逮到老婆就揍,反正岳父已经死了有些年了。
老婆边挨揍边不屑的说,要不是当初肚子里有货,能找你一个穷职工?
老王此刻虽然因为生产资料公司改制,没有以前的实权了,但是男人的尊严还必须要的,先把小丽踢出家门,然后再也忍不下去了,把丑妻也离了,小明自然尾着他妈。
老王心想一辈子总要有自己一个孩子呀,他打算再婚,这个时候他多了一个心眼,先到医院查一下身体,结果让他绝望,精子先天稀少,不能生育!
现在的老王一个人单身过。企业改制,经理职务没有了,一个人每月领3256.78元的工资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。
家里人谈起老王,都无限感慨,说这就是报应呀,为人不作恶,作恶天自看。当年再风光有什么用?还不是临了光棍滑条一个?所以呀,做人,一定要做个好人,人过留名, 雁过留声。否则的话,就像老王这样的,报应到了吧?
3. 你们觉得吹哨人这部电影?
…论投资,《吹哨人》比两部北京西雅图系列都更“有钱”。
论新鲜度,影片似乎切了一个很“时髦”的吹哨人概念。
论复杂度,影片聚焦了“自私的女人可以有更无私的价值诉求”,审视方式颇有野心。
论阵容,雷佳音、汤唯、齐溪,一手好牌。
然而这一手好牌,最后结果却非常一言难尽。
究竟哪里出了问题?
一开场尴尬的商务场景、莫名其妙的前男友前女友情愫,又尬又催眠。
雷佳音喜提职业生涯最差的一次表演。
这个角色给他的发挥空间,甚至不如前半生里的前夫哥。
喜怒哀乐都很格式化、很有限定性。
最重要的或许是口音的不适感,雷佳音操持着的一口尴尬英文,不像海外生活多年然而说不好英文的、而像是四级考了好多年考不过的英文水平。
总有杠精爱问说不好英文怎么了?换个语境,说不好一点问题也没有。
但倘若演一个会说英文的人,却依旧说得非常诡异,就很有问题。
雷佳音说英文台词时整个人的表现都很局促,很受制。
去年的小成本电影《超时空同居》里,雷佳音尚且有空间解锁一个傻憨版自己、一个精英版自己、一个傻憨冒充精英版自己,演技表现充分且角色讨喜。
暑期大热剧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,他的张小敬表现更是斩获了诸多好评。
一直以来都因为演技好而备受夸奖的雷佳音,这次在《吹哨人》中的表现,着实一言难尽,要么被剧情表达空间浪费、要么被种种因素拖累。
汤唯饰演的角色,对电影而言其实颇有拓展意义,又撕开了一点女主角千篇一律“不能黑化”的裂口。
个人的自私自利、贪钱贪爱,都不影响她在吕汉几十万人命面前找回起码的价值感和生死正义。
最后促使她改变的动力,电影用一句含泪的台词来表达,“我家里人都埋在山上,我希望他们能好好睡在那里”,这句话很有说服力。
但对于汤唯本人来说,这个角色依旧不太讨喜。
她的表演无功无过,但角色设定本身让人很难共情,她最后的牺牲、激发的观众情绪更多是谅解、宽宥,而非敬佩和喜爱。
最重要的是,这部电影的基调颇为奇怪。
若说它是不平则鸣的现实题材,它不够深沉、不够扎实,若说它是走路带风的特工历险题材,它又不够拉风、不够出彩。
4. 夫妻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最大的禁忌是什么?
婚姻和恋爱其实是两回事。
恋爱其实并不等于婚姻,恋爱是男女两个人彼此有好感,并被对方吸引,慢慢的走在一起。其实这个时候的男女双方,对彼此的感情处在朦胧阶段,所有美好的向往,所有美好的憧憬,在此时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。
一句话说的很好,初恋是美好的,初恋也是最让人难以忘记的。因为那个时候的男女,都处在对彼此完美的幻想之中。对方的缺点有时候也可以视而不见,直接忽略掉了,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。
可是爱情也是有保质期的,时间长了,慢慢的对彼此从激情四射,到后来的感情降温不冷不热,那这个时候所有的争执,所有的分歧都会慢慢的体现出来,随之而来的,就是争吵和矛盾。
但是婚姻不一样。
婚姻是男女两方,进入婚姻殿堂后,开始相濡以沫,平平淡淡的走完人的这一生的历程!
其实每个人的感情和情感世界不一样,性格和脾气也不一样,把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安排在一起慢慢的生活,其实这也是一种慢慢的磨合,慢慢的历练的过程。
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生活,那么双方的脾性一定是一方强硬,一方柔弱的。这样才能让两个人走得更远。
在婚姻之中,如果彼此双方出现了矛盾,一言不合就互怼起来,那么这肯定不行。发生矛盾之后,一定有一方先开始低头投降认错才行,如果都保持着强硬的姿态,那么婚姻的破裂性就越来越大。
婚姻是什么呢?婚姻其实就是迁就,忠诚,责任,保护,和相濡以沫。
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初恋,从对爱情美好的向往到回归到现实中来,婚姻就像是我们最后要征服的高峰!
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长,但是需要你耐着性子,一步一步的脚踏实地的往前走。你坚持了,你相信了美好,你相信了彼此的爱,那么你一定可以成功。
俗话说得好,婚姻有7年之痒,而这7年,每一天看似平平淡淡,毫无波澜,其实每一刻每一天,我们都有对方默默无闻的守护和陪伴,这才是最美的幸福。
在婚姻中,如果你真的爱对方,爱彼此,那么就做到敢于低头主动向对方说对不起,这才是最勇敢的表现。
对爱你的那个人说对不起,其实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,既然相爱了在一起生活了,这么多年过去了,一句对不起又算什么呢,所以我相信每个人的心里,都曾经珍爱过对方,只是我们的感情和当初的激情,慢慢的被时间毫不经意的磨掉了,但是时间会证明,身边的他(她)才是最在意自己,最爱自己的人。
知道了这一点,那主动低头,向对方说对不起,其实真的很容易。重要的是看你自己的心里怎么想,只要想通了,一切都会美好起来。
5. 自己把一段好好的恋情作没了是什么体验?
总而言之,除了自责,就是无穷无尽的后悔。
1980年,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成栋,考上了一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。学校位于某四线城市市郊十余里的农村。是由几所地主的宅院,以及周围的土地上搭建的简易平房组成的。
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简陋。就连每个周六晚上放电影,也是在没有围墙、空旷的土操场里,用木头搭了个架子。挂上银幕,就成了露天放映室了。
每次放电影的时候,学校所在的村里,就有一些青皮流氓们,到露天电影场里耍流氓——对女生们不是搂抱,就是拉拉扯扯。或者对他们看着不顺眼的男生们语言挑衅,动手殴打。气焰十分嚣张。
成栋和其他新来的同学们,根本就不知道学校的治安这么糟糕。农村来的孩子们,在村里一年到头也看不了几场电影。入学后第一个周六晚上,听说是有电影看。就赶紧吃了晚饭,带上凳子,去银幕前占位子去了。
电影还没有开演,村里的那些流氓们就来了。他们对坐在那里等着看电影的女生们评头论足,并且语言下流。接着动手动脚。
其中有一个女生,长得很漂亮。在几个流氓的拉扯、抠摸下,吓得簌簌发抖,满眼含泪。成栋这时刚好过来了。他于是就上前制止,并大喊你们想干什么?被几个青皮围着揍了一顿……
事后,女同学很感动。加上成栋长得人高马大,阳光帅气。俩人很快就成为了班里同学们眼中的恋人。女同学把父母托人捎来的牛肉干、饼干、点心等东西省下来,送给爱打篮球、踢足球的成栋——那时候学校供应的是份儿饭。对于既长身体、又爱运动的男生们来说,基本上是不够吃。
上了三年中专,俩人的恋情持续了三年。在同学们眼中,他们铁定是在一起的了。
毕业分配时,成栋在亲戚的帮助下,留在了县城工作。成了一名机关干部。相处了三年的女朋友,则被分配到了偏远的乡里工作。俩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。
成栋很快在单位上,结交了几个新朋友。其中一个男的,也是把交往了两、三年的女朋友甩了。重新找了个城里的姑娘。并且鼓动成栋,也像他一样,找个城里有工作、有住房的女朋友:什么爱情呀?狗屁!你没钱没房,她肯嫁给你吗?不相信?你就冷落上她一两个月。看看她还找不找你来了?说不定就移情别恋了……
成栋在损友的蛊惑下,果然对女友不理不睬:打电话,不接;来单位找,不见;寄来信,不回。就这样冷落了女友三个多月。连单位门房里接电话的老大爷也看不下去了。劝成栋说:孩儿,不敢这样!人家女娃脸皮薄。能三番五次过来眊你,很不容易啊!你可不能把人家热突突的心,弄得冰凉了……
成栋不屑一顾,继续享受女朋友追求自己带来的快感:你们看见了吧?这么漂亮的女孩追我,我都不搭理。你看我多牛呀……
没想到几个月后,突然发现女朋友在门卫室大哭一场之后,不来了。紧接着传来了她即将结婚的消息。她的新男友,是同校高一届的校友。虽然没有成栋高大帅气,但是也长得很健壮。况且家庭条件也很好,父母都有工作,并都担任一定的职务。关键是新男友对她很好,追求得极紧。俩人很快就举办了盛大的婚礼。
就在前女友结婚的那天,成栋喝多了。回到单位后,把自己关在宿舍里,好几天都不想见人。后来人们发现,成栋好像是变胖了?
邻近宿舍的人解开了这个秘密:成栋在前女友结婚后,成天后悔不已。一到晚上没人了,就关上门。对着镜子打自己的耳光。一边打,一边还念念有词——让你不知好歹!让你不识人敬……
一起毕业的同学们都结婚了,就剩下成栋一个了。最后他找了个大集体企业的女工人。
几年后,女工人下岗了,没有了收入。而前女友在夫家社会关系的助力下,仕途一帆风顺。已经是正科级干部了。
三十多年后,因为子女的工作调动。成栋不得不硬着头皮,去市里找已经是副市长的前女友帮忙。把自己的儿子和儿媳调到一块儿。结束两地分居的生活。前女友给有关部门打了招呼,让关注一下有没有跨县对调的情况。又帮助联系了两个县的有关人员。半年不到,把困扰了成栋近十年的难题给解决了。
过年的时候,全家人坐在一块儿喝酒。成栋的孙子问爷爷:听人说武市长以前是爷爷的女朋友,你要是娶了她,我奶奶不就是市长了吗?那我在幼儿园里,多威风呀!
众人都笑了,但是很快就不敢笑了——只听“啪”的一声,成栋又抽了自己一记耳光,然后起身离席,回去睡觉了。
6. 回村听到最劲爆的八卦是什么?
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:小时候被称为全村最聪明的男孩竟然喝药死了。
上个月回老家听婆婆说,隔壁邻居那个小时候被称为最聪明的男孩子,竟然喝药自杀了。
隔壁的小男孩亮亮,比我儿子小一岁,他们在上幼儿园之前是形影不离的玩伴,我儿子有点特立独行,不爱说话。说话做事有点让人意想不到。
亮亮是三代单传,到他这一辈也只有他姐弟两个。自然是全家手心里的宝贝,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碎了。
我家大嫂总是在我和我儿子面前夸赞亮亮:亮亮真精明,别看他人小,说话做事都像大人一样,是个小人能,咱村里的小孩数他最精,长大一准的有出息。
我看着身边的儿子,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快:作为大伯母不夸自己的侄子,却在侄子面前夸别人的孩子最聪明。
当然也有可能人家的孩子比咱家的孩子聪明,但是谁也不愿意承认呀。
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们就搬去城镇生活了,而亮亮留在了农村。期间我们回老家见到了亮亮,他确实很会说话,说起话来滔滔不绝、头头是道。
比起他的口才,他的个头矮小了一些。十八岁的他最高有一米六,最重有100斤。嫂子说人家都是心眼多压得不长个子了。我们问他上的哪所大学。他说:初一就不上学了。
听婆婆说亮亮十三岁就不上学了,家里的农活也不干,每天在村子里串门和村民们聊天。他和每个人都很聊得来。长到十八九岁也谈了几个女朋友,不过人家女孩子刚开始听他挺会聊天的,接触时间久了,看他不挣钱也不干农活的,就和他分手了。
上个月回老家听婆婆说亮亮喝药自杀了,听到这个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。能说会道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自杀呢?
婆婆说:前一段时间他又谈了一个女朋友,自己不挣钱,又不停地给女孩买东西。只好给父母要钱。他父亲是一个建筑工人,母亲打点零工也挣不多少钱。
这一次女孩向他提出两个选择:一:立刻分手。二:给五十万的彩礼结婚。这两种选择他都不能接受。分手他不同意,给彩礼吧,家里没有这么多的钱。
他从女朋友家里回来就威胁他的妈妈:马上给我五十万,不然我就喝药自杀!
他妈妈对儿子也生了厌烦之心:我们夫妻两挣得钱还不够你谈恋爱的。一次次的都打了水漂。这次竟然要五十万,卖了我们也不值这么多的钱呀!想喝药就去喝吧。说完他妈妈就去干农活了。
谁能想到亮亮真的在家喝了农药,他妈妈回家发现急忙把他送到了医院,村里人都说喝得不多,可能会没事的。没有想到的是,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之后,又借债十几万还是没能把他救回来。
平时非常疼爱孙子的爷爷,受不了这个打击,一病不起也离开了人世。
哲学家叔本华说:如果一个人少年老成,他能够很快地掌握交际技巧,并且在社会上如鱼得水,那么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,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,它证实了一种粗鄙的本性。与此相反,假如一个人的行为方式令人吃惊和意外,并且与之交往使人感觉到笨拙,这反倒显示了一种较高尚的品质。
叔本华的一句名言:要么孤独、要么庸俗。所以他认为那些年纪轻轻,就能够在社会上如鱼得水的人,他根本不会有什么大建树,属于庸俗之人。
对于一个要有所建树的年轻人来说,少年老成是大坏事,因为他的少年老成,使她过早地步入了社会,将其主要的精力、时间用在了俗世、俗事中。所以这些人长大之后必定沦为庸俗之辈,要在某个领域有所建树是不可能的。
对于叔本华的这种说法,朋友们你们赞同吗?你们见过那些少年老成的人,长大是什么样的呢?欢迎留言一下!
7. 让你想到了最纯真的爱情?
我想到的是陆游和唐婉。
陆游和唐婉两人从小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,相互都是对方的初恋,然后顺理成章地喜结连理,过起了甜蜜而又浪漫的日子。
陆游因为太爱唐婉了,所以对唐婉千般疼爱万般呵护,时间一长,他的母亲看不下去了,觉得唐婉夺走了儿子对自己的爱,于是对唐婉横挑鼻子竖挑眼。唐婉本就是个才女,也是属于心高气傲那种,面对陆母的挑剔和指责,她都是坚决回击,弄得陆母更加怨恨她。
终于,在一次撕破脸之后,陆母要求陆游必须将唐婉休了。陆游当然不同意,他也反抗过,但在封建制度的家庭里,陆游说了不算。
最后只能含泪与唐婉离婚了。
离婚后的陆游天天借酒浇愁,生活过得极不顺心。
在一个春日,他被家人逼着去沈园散心,没想到却碰到正在踏青的唐婉。
唐婉被陆游休了之后也是痛苦万分,后来在家人的逼迫下嫁给了赵士程,这天看到春光明媚,便和赵士程一同到沈园游玩,没想到遇到了陆游。
看到陆游现在形销骨立的样子,她是心疼不已,于是就直接跟赵士程说这是我前男友,好久没见了,没想到他现在可怜成这个样子,我去给他送些吃的吧。
赵士程这人心也比较大,也就同意了唐婉的请求,于是唐婉就备了些酒菜给陆游送了过去。当然现在她是赵士程的老婆了,自然不会与陆游再发生什么暧昧的事情。
这次的相遇让陆游的伤感思念之情更加强烈,于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名篇诞生了:
钗头凤·红酥手宋代 陆游 红酥手,黄縢酒,满城春色宫墙柳。东风恶,欢情薄。一怀愁绪,几年离索。错、错、错。春如旧,人空瘦,泪痕红浥鲛绡透。桃花落,闲池阁。山盟虽在,锦书难托。莫、莫、莫!你(唐婉)的纤纤玉手红润而又酥腻,为我捧来盛上黄縢酒的杯子。虽然春天到了,春色满城,你却早已像宫墙中的绿柳那般遥不可及。这春风虽然温暖但多么可恶啊,将欢情吹得那样稀薄。
我天天满怀着忧愁的情绪,离别几年来的生活变得无比萧索。遥想当初,只能感叹:错,错,错!
春景依旧,只是你却容颜憔悴、形体消瘦。泪水洗尽脸上的胭脂后,又把薄绸的手帕全都湿透。桃花被风吹落在洒满清冷的楼阁上。永远相爱的誓言还在,可却无法再对你的心表达。遥想当初,只能感叹:莫,莫,莫!
想想当初两人在一起时的甜蜜生活,再看看现在,陆游心中的悔、恨、凄、痴之情无以复加。
另外在这里解释一下,后世有人说红酥手应该是道菜,应该是香辣鸡爪或红烧猪蹄之类的菜肴,这样陆游才可以边吃菜边喝黄縢酒。
对于这种解释,我也只能呵呵了,我们可以想象一下,唐婉给陆游送来了酒菜,两人含情脉脉地相对而坐,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时,干脆两人啥也不说,一人抱一个大猪蹄子啃起来,啃完猪蹄再用油腻的手抓起酒杯喝酒。真翻译成这样,陆游的棺材板想是压不住了。
言归正传。
陆游写了上面那首词之后,唐婉看了也是宝宝心里苦,又有何人知?于是她也写了一首词回应。
钗头凤·世情薄宋代 唐婉 世情薄,人情恶,雨送黄昏花易落。晓风干,泪痕残。欲笺心事,独语斜阑。难,难,难!人成各,今非昨,病魂常似秋千索。角声寒,夜阑珊。怕人寻问,咽泪装欢。瞒,瞒,瞒!世态炎凉,人情淡薄,我一个小女子又有什么办法呢?就像这黄昏骤雨将花打落。清晨的微风吹干夜晚的泪水,脸上残留着泪痕,想写下心中愁思,却不知如何下笔,只能倚着斜栏自言自语。这一切怎么那么难、难、难!
今时不同往日,我们已经分开了,我现在也是疾病缠身。忍着夜风刺骨的寒意,听着远方的角声,心中更觉得寒冷,天要亮了,怕夫家询问,我只能忍住泪水,在别人面前强颜欢笑。我能做的只有隐瞒,瞒、瞒、瞒!
陆游与唐婉,一对封建礼教的受害者,在那种封建制度下他们无力反抗,只能默默忍受,最终将爱情带进坟墓。
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!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爱,我们可以与心爱的人比翼双飞到天涯海角,山盟海誓至白头偕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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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小伙得知前任结婚 含泪回忆8年爱情,你会生男朋友前女友的气吗?
会啊。一般来说爱男朋友了,就希望他能和自己长长久久,走进婚姻的殿堂再白头偕老,但是每个人都有过去,他的前女友有时候会让我觉得他还在爱着他,让我吃醋,生气。可是我也知道,她已经是过去式了,我也应该大度一点,只要他不是还爱她,那么的出格的去关心她,偶尔一次的见面也没有什么,我可以多关心他,体贴他,温柔的对待他,用自己的爱把他围在自己的生命里。
我相信他不会再让我因为她而让我生气的了。
2. 你听过什么结局很意外的故事吗?
如果你看到我这篇文章的开头就猜到结局的话,请留言告诉我,让我佩服一下。如果你猜不到结局,也请留言告诉我,让我自恋一下。但是,我们这县城的朋友不算,毕竟当时这件事也曾街头巷议过。
老王是我一个小区的居民。拐卖抹角算起来,是我一个远房亲戚。多年前,在我们县的生产资料公司任经理。处一相好的,公司门市部的工作人员。叫小丽,一未婚女青年。人长得不丑,有心眼,本来是农村来的临时工,傍上老王,给她转成正式工。
老王自己有老婆,老婆的父亲当年是二轻局的局长,老王当年还是单位一个普通职工,无根之木,为了升迁,找个机会接近他的闺女,闺女不仅丑,还风言有点作风问题,但是老王以大局为重,娶了她。成了局长的乘龙快婿以后,老王的升迁,就是局长考虑的问题了。
小丽有一天,忽然堵在老王的办公室,说自己怀孕了,怎么办?老王只是玩玩而已,这个附产品哪里是他考虑的事情?想也没想,叫打掉。小丽不让了,说死也不会打,并且还说如果不给个名份。就到上级领导那反映,大不了鱼死网破。
老王怕了,但是,自己一把年龄,婚是不能离的,最后脑袋一转,儿子小明和小丽差不多,不如让他们接婚吧。小丽考虑小明虽脑子有点短路,但是,毕竟老王还当权。也就同意了。
老王不禁为自己的安排而得意,小丽不闹了,自己的儿子现在虽然成了自己孙孑,毕竟还是在一起不是?偶尔自己雅兴上来,小丽还陪一下。老王这时才算领悟古诗“近水楼台先得月”的妙处。
本来这样生活下去,日子也是甜蜜,偏偏天有不测风云。小丽的儿子忽然得了急性贫血,急需输血,医生一测血型,小丽的血型是AB型,自己是0型,小丽的孩子也是O型。而常识告诉他,AB型和0型的人在一起,是根本生不出O型血的人的。
老王顿时血往上涌,小丽这女人太歹毒了,要不是这野种生病了,自己永远也不知道被他骗了。小丽委屈地说,我知道你是玩玩而已,对我没真心,你毁了我的青春,我不抓住你,抓住谁?
想要抓住老子,起码也要尊重一下老孑,用我的种呀!老王简直是嘶吼了。
你的不管用呀,我估计可能是你年纪大的缘故,多少次不都没作用?只好偷偷去借了别人一下……
老孑才50岁,正当劲呢。怎么不管用?我自己的儿子是你给我生的?老王真想一巴掌扇死这个女人。太气愤了。
我看未必,小丽嘴一瞥,说,你自己说说小明象你吗?
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。老王心一动,莫非真的不是自己的种?想想也是,自己这么刁奸皮滑,生下的儿子绝对不是一种憨人呀。
他弄了小明的一些头发,去南京做了亲子鉴定。结果双方无血缘关系99.9999%,老王简直疯了。回来逮到老婆就揍,反正岳父已经死了有些年了。
老婆边挨揍边不屑的说,要不是当初肚子里有货,能找你一个穷职工?
老王此刻虽然因为生产资料公司改制,没有以前的实权了,但是男人的尊严还必须要的,先把小丽踢出家门,然后再也忍不下去了,把丑妻也离了,小明自然尾着他妈。
老王心想一辈子总要有自己一个孩子呀,他打算再婚,这个时候他多了一个心眼,先到医院查一下身体,结果让他绝望,精子先天稀少,不能生育!
现在的老王一个人单身过。企业改制,经理职务没有了,一个人每月领3256.78元的工资。一人吃饱全家不饿。
家里人谈起老王,都无限感慨,说这就是报应呀,为人不作恶,作恶天自看。当年再风光有什么用?还不是临了光棍滑条一个?所以呀,做人,一定要做个好人,人过留名, 雁过留声。否则的话,就像老王这样的,报应到了吧?
3. 你们觉得吹哨人这部电影?
…论投资,《吹哨人》比两部北京西雅图系列都更“有钱”。
论新鲜度,影片似乎切了一个很“时髦”的吹哨人概念。
论复杂度,影片聚焦了“自私的女人可以有更无私的价值诉求”,审视方式颇有野心。
论阵容,雷佳音、汤唯、齐溪,一手好牌。
然而这一手好牌,最后结果却非常一言难尽。
究竟哪里出了问题?
一开场尴尬的商务场景、莫名其妙的前男友前女友情愫,又尬又催眠。
雷佳音喜提职业生涯最差的一次表演。
这个角色给他的发挥空间,甚至不如前半生里的前夫哥。
喜怒哀乐都很格式化、很有限定性。
最重要的或许是口音的不适感,雷佳音操持着的一口尴尬英文,不像海外生活多年然而说不好英文的、而像是四级考了好多年考不过的英文水平。
总有杠精爱问说不好英文怎么了?换个语境,说不好一点问题也没有。
但倘若演一个会说英文的人,却依旧说得非常诡异,就很有问题。
雷佳音说英文台词时整个人的表现都很局促,很受制。
去年的小成本电影《超时空同居》里,雷佳音尚且有空间解锁一个傻憨版自己、一个精英版自己、一个傻憨冒充精英版自己,演技表现充分且角色讨喜。
暑期大热剧《长安十二时辰》里,他的张小敬表现更是斩获了诸多好评。
一直以来都因为演技好而备受夸奖的雷佳音,这次在《吹哨人》中的表现,着实一言难尽,要么被剧情表达空间浪费、要么被种种因素拖累。
汤唯饰演的角色,对电影而言其实颇有拓展意义,又撕开了一点女主角千篇一律“不能黑化”的裂口。
个人的自私自利、贪钱贪爱,都不影响她在吕汉几十万人命面前找回起码的价值感和生死正义。
最后促使她改变的动力,电影用一句含泪的台词来表达,“我家里人都埋在山上,我希望他们能好好睡在那里”,这句话很有说服力。
但对于汤唯本人来说,这个角色依旧不太讨喜。
她的表演无功无过,但角色设定本身让人很难共情,她最后的牺牲、激发的观众情绪更多是谅解、宽宥,而非敬佩和喜爱。
最重要的是,这部电影的基调颇为奇怪。
若说它是不平则鸣的现实题材,它不够深沉、不够扎实,若说它是走路带风的特工历险题材,它又不够拉风、不够出彩。
4. 夫妻两个人在一起生活最大的禁忌是什么?
婚姻和恋爱其实是两回事。
恋爱其实并不等于婚姻,恋爱是男女两个人彼此有好感,并被对方吸引,慢慢的走在一起。其实这个时候的男女双方,对彼此的感情处在朦胧阶段,所有美好的向往,所有美好的憧憬,在此时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。
一句话说的很好,初恋是美好的,初恋也是最让人难以忘记的。因为那个时候的男女,都处在对彼此完美的幻想之中。对方的缺点有时候也可以视而不见,直接忽略掉了,恨不得天天黏在一起。
可是爱情也是有保质期的,时间长了,慢慢的对彼此从激情四射,到后来的感情降温不冷不热,那这个时候所有的争执,所有的分歧都会慢慢的体现出来,随之而来的,就是争吵和矛盾。
但是婚姻不一样。
婚姻是男女两方,进入婚姻殿堂后,开始相濡以沫,平平淡淡的走完人的这一生的历程!
其实每个人的感情和情感世界不一样,性格和脾气也不一样,把完全不一样性格的人安排在一起慢慢的生活,其实这也是一种慢慢的磨合,慢慢的历练的过程。
如果两个人在一起生活,那么双方的脾性一定是一方强硬,一方柔弱的。这样才能让两个人走得更远。
在婚姻之中,如果彼此双方出现了矛盾,一言不合就互怼起来,那么这肯定不行。发生矛盾之后,一定有一方先开始低头投降认错才行,如果都保持着强硬的姿态,那么婚姻的破裂性就越来越大。
婚姻是什么呢?婚姻其实就是迁就,忠诚,责任,保护,和相濡以沫。
我们每个人都经历了初恋,从对爱情美好的向往到回归到现实中来,婚姻就像是我们最后要征服的高峰!
这个过程可能会很长,但是需要你耐着性子,一步一步的脚踏实地的往前走。你坚持了,你相信了美好,你相信了彼此的爱,那么你一定可以成功。
俗话说得好,婚姻有7年之痒,而这7年,每一天看似平平淡淡,毫无波澜,其实每一刻每一天,我们都有对方默默无闻的守护和陪伴,这才是最美的幸福。
在婚姻中,如果你真的爱对方,爱彼此,那么就做到敢于低头主动向对方说对不起,这才是最勇敢的表现。
对爱你的那个人说对不起,其实并没有你想的那么难,既然相爱了在一起生活了,这么多年过去了,一句对不起又算什么呢,所以我相信每个人的心里,都曾经珍爱过对方,只是我们的感情和当初的激情,慢慢的被时间毫不经意的磨掉了,但是时间会证明,身边的他(她)才是最在意自己,最爱自己的人。
知道了这一点,那主动低头,向对方说对不起,其实真的很容易。重要的是看你自己的心里怎么想,只要想通了,一切都会美好起来。
5. 自己把一段好好的恋情作没了是什么体验?
总而言之,除了自责,就是无穷无尽的后悔。
1980年,我的一个高中同学成栋,考上了一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。学校位于某四线城市市郊十余里的农村。是由几所地主的宅院,以及周围的土地上搭建的简易平房组成的。
学校的办学条件十分简陋。就连每个周六晚上放电影,也是在没有围墙、空旷的土操场里,用木头搭了个架子。挂上银幕,就成了露天放映室了。
每次放电影的时候,学校所在的村里,就有一些青皮流氓们,到露天电影场里耍流氓——对女生们不是搂抱,就是拉拉扯扯。或者对他们看着不顺眼的男生们语言挑衅,动手殴打。气焰十分嚣张。
成栋和其他新来的同学们,根本就不知道学校的治安这么糟糕。农村来的孩子们,在村里一年到头也看不了几场电影。入学后第一个周六晚上,听说是有电影看。就赶紧吃了晚饭,带上凳子,去银幕前占位子去了。
电影还没有开演,村里的那些流氓们就来了。他们对坐在那里等着看电影的女生们评头论足,并且语言下流。接着动手动脚。
其中有一个女生,长得很漂亮。在几个流氓的拉扯、抠摸下,吓得簌簌发抖,满眼含泪。成栋这时刚好过来了。他于是就上前制止,并大喊你们想干什么?被几个青皮围着揍了一顿……
事后,女同学很感动。加上成栋长得人高马大,阳光帅气。俩人很快就成为了班里同学们眼中的恋人。女同学把父母托人捎来的牛肉干、饼干、点心等东西省下来,送给爱打篮球、踢足球的成栋——那时候学校供应的是份儿饭。对于既长身体、又爱运动的男生们来说,基本上是不够吃。
上了三年中专,俩人的恋情持续了三年。在同学们眼中,他们铁定是在一起的了。
毕业分配时,成栋在亲戚的帮助下,留在了县城工作。成了一名机关干部。相处了三年的女朋友,则被分配到了偏远的乡里工作。俩人见面的机会就少了。
成栋很快在单位上,结交了几个新朋友。其中一个男的,也是把交往了两、三年的女朋友甩了。重新找了个城里的姑娘。并且鼓动成栋,也像他一样,找个城里有工作、有住房的女朋友:什么爱情呀?狗屁!你没钱没房,她肯嫁给你吗?不相信?你就冷落上她一两个月。看看她还找不找你来了?说不定就移情别恋了……
成栋在损友的蛊惑下,果然对女友不理不睬:打电话,不接;来单位找,不见;寄来信,不回。就这样冷落了女友三个多月。连单位门房里接电话的老大爷也看不下去了。劝成栋说:孩儿,不敢这样!人家女娃脸皮薄。能三番五次过来眊你,很不容易啊!你可不能把人家热突突的心,弄得冰凉了……
成栋不屑一顾,继续享受女朋友追求自己带来的快感:你们看见了吧?这么漂亮的女孩追我,我都不搭理。你看我多牛呀……
没想到几个月后,突然发现女朋友在门卫室大哭一场之后,不来了。紧接着传来了她即将结婚的消息。她的新男友,是同校高一届的校友。虽然没有成栋高大帅气,但是也长得很健壮。况且家庭条件也很好,父母都有工作,并都担任一定的职务。关键是新男友对她很好,追求得极紧。俩人很快就举办了盛大的婚礼。
就在前女友结婚的那天,成栋喝多了。回到单位后,把自己关在宿舍里,好几天都不想见人。后来人们发现,成栋好像是变胖了?
邻近宿舍的人解开了这个秘密:成栋在前女友结婚后,成天后悔不已。一到晚上没人了,就关上门。对着镜子打自己的耳光。一边打,一边还念念有词——让你不知好歹!让你不识人敬……
一起毕业的同学们都结婚了,就剩下成栋一个了。最后他找了个大集体企业的女工人。
几年后,女工人下岗了,没有了收入。而前女友在夫家社会关系的助力下,仕途一帆风顺。已经是正科级干部了。
三十多年后,因为子女的工作调动。成栋不得不硬着头皮,去市里找已经是副市长的前女友帮忙。把自己的儿子和儿媳调到一块儿。结束两地分居的生活。前女友给有关部门打了招呼,让关注一下有没有跨县对调的情况。又帮助联系了两个县的有关人员。半年不到,把困扰了成栋近十年的难题给解决了。
过年的时候,全家人坐在一块儿喝酒。成栋的孙子问爷爷:听人说武市长以前是爷爷的女朋友,你要是娶了她,我奶奶不就是市长了吗?那我在幼儿园里,多威风呀!
众人都笑了,但是很快就不敢笑了——只听“啪”的一声,成栋又抽了自己一记耳光,然后起身离席,回去睡觉了。
6. 回村听到最劲爆的八卦是什么?
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:小时候被称为全村最聪明的男孩竟然喝药死了。
上个月回老家听婆婆说,隔壁邻居那个小时候被称为最聪明的男孩子,竟然喝药自杀了。
隔壁的小男孩亮亮,比我儿子小一岁,他们在上幼儿园之前是形影不离的玩伴,我儿子有点特立独行,不爱说话。说话做事有点让人意想不到。
亮亮是三代单传,到他这一辈也只有他姐弟两个。自然是全家手心里的宝贝,含在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碎了。
我家大嫂总是在我和我儿子面前夸赞亮亮:亮亮真精明,别看他人小,说话做事都像大人一样,是个小人能,咱村里的小孩数他最精,长大一准的有出息。
我看着身边的儿子,心里有点小小的不快:作为大伯母不夸自己的侄子,却在侄子面前夸别人的孩子最聪明。
当然也有可能人家的孩子比咱家的孩子聪明,但是谁也不愿意承认呀。
儿子到了上学的年龄我们就搬去城镇生活了,而亮亮留在了农村。期间我们回老家见到了亮亮,他确实很会说话,说起话来滔滔不绝、头头是道。
比起他的口才,他的个头矮小了一些。十八岁的他最高有一米六,最重有100斤。嫂子说人家都是心眼多压得不长个子了。我们问他上的哪所大学。他说:初一就不上学了。
听婆婆说亮亮十三岁就不上学了,家里的农活也不干,每天在村子里串门和村民们聊天。他和每个人都很聊得来。长到十八九岁也谈了几个女朋友,不过人家女孩子刚开始听他挺会聊天的,接触时间久了,看他不挣钱也不干农活的,就和他分手了。
上个月回老家听婆婆说亮亮喝药自杀了,听到这个消息我简直不敢相信。能说会道的一个男孩子怎么会自杀呢?
婆婆说:前一段时间他又谈了一个女朋友,自己不挣钱,又不停地给女孩买东西。只好给父母要钱。他父亲是一个建筑工人,母亲打点零工也挣不多少钱。
这一次女孩向他提出两个选择:一:立刻分手。二:给五十万的彩礼结婚。这两种选择他都不能接受。分手他不同意,给彩礼吧,家里没有这么多的钱。
他从女朋友家里回来就威胁他的妈妈:马上给我五十万,不然我就喝药自杀!
他妈妈对儿子也生了厌烦之心:我们夫妻两挣得钱还不够你谈恋爱的。一次次的都打了水漂。这次竟然要五十万,卖了我们也不值这么多的钱呀!想喝药就去喝吧。说完他妈妈就去干农活了。
谁能想到亮亮真的在家喝了农药,他妈妈回家发现急忙把他送到了医院,村里人都说喝得不多,可能会没事的。没有想到的是,花光了家里的积蓄之后,又借债十几万还是没能把他救回来。
平时非常疼爱孙子的爷爷,受不了这个打击,一病不起也离开了人世。
哲学家叔本华说:如果一个人少年老成,他能够很快地掌握交际技巧,并且在社会上如鱼得水,那么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,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,它证实了一种粗鄙的本性。与此相反,假如一个人的行为方式令人吃惊和意外,并且与之交往使人感觉到笨拙,这反倒显示了一种较高尚的品质。
叔本华的一句名言:要么孤独、要么庸俗。所以他认为那些年纪轻轻,就能够在社会上如鱼得水的人,他根本不会有什么大建树,属于庸俗之人。
对于一个要有所建树的年轻人来说,少年老成是大坏事,因为他的少年老成,使她过早地步入了社会,将其主要的精力、时间用在了俗世、俗事中。所以这些人长大之后必定沦为庸俗之辈,要在某个领域有所建树是不可能的。
对于叔本华的这种说法,朋友们你们赞同吗?你们见过那些少年老成的人,长大是什么样的呢?欢迎留言一下!
7. 让你想到了最纯真的爱情?
我想到的是陆游和唐婉。
陆游和唐婉两人从小青梅竹马、两小无猜,相互都是对方的初恋,然后顺理成章地喜结连理,过起了甜蜜而又浪漫的日子。
陆游因为太爱唐婉了,所以对唐婉千般疼爱万般呵护,时间一长,他的母亲看不下去了,觉得唐婉夺走了儿子对自己的爱,于是对唐婉横挑鼻子竖挑眼。唐婉本就是个才女,也是属于心高气傲那种,面对陆母的挑剔和指责,她都是坚决回击,弄得陆母更加怨恨她。
终于,在一次撕破脸之后,陆母要求陆游必须将唐婉休了。陆游当然不同意,他也反抗过,但在封建制度的家庭里,陆游说了不算。
最后只能含泪与唐婉离婚了。
离婚后的陆游天天借酒浇愁,生活过得极不顺心。
在一个春日,他被家人逼着去沈园散心,没想到却碰到正在踏青的唐婉。
唐婉被陆游休了之后也是痛苦万分,后来在家人的逼迫下嫁给了赵士程,这天看到春光明媚,便和赵士程一同到沈园游玩,没想到遇到了陆游。
看到陆游现在形销骨立的样子,她是心疼不已,于是就直接跟赵士程说这是我前男友,好久没见了,没想到他现在可怜成这个样子,我去给他送些吃的吧。
赵士程这人心也比较大,也就同意了唐婉的请求,于是唐婉就备了些酒菜给陆游送了过去。当然现在她是赵士程的老婆了,自然不会与陆游再发生什么暧昧的事情。
这次的相遇让陆游的伤感思念之情更加强烈,于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名篇诞生了:
钗头凤·红酥手宋代 陆游 红酥手,黄縢酒,满城春色宫墙柳。东风恶,欢情薄。一怀愁绪,几年离索。错、错、错。春如旧,人空瘦,泪痕红浥鲛绡透。桃花落,闲池阁。山盟虽在,锦书难托。莫、莫、莫!你(唐婉)的纤纤玉手红润而又酥腻,为我捧来盛上黄縢酒的杯子。虽然春天到了,春色满城,你却早已像宫墙中的绿柳那般遥不可及。这春风虽然温暖但多么可恶啊,将欢情吹得那样稀薄。
我天天满怀着忧愁的情绪,离别几年来的生活变得无比萧索。遥想当初,只能感叹:错,错,错!
春景依旧,只是你却容颜憔悴、形体消瘦。泪水洗尽脸上的胭脂后,又把薄绸的手帕全都湿透。桃花被风吹落在洒满清冷的楼阁上。永远相爱的誓言还在,可却无法再对你的心表达。遥想当初,只能感叹:莫,莫,莫!
想想当初两人在一起时的甜蜜生活,再看看现在,陆游心中的悔、恨、凄、痴之情无以复加。
另外在这里解释一下,后世有人说红酥手应该是道菜,应该是香辣鸡爪或红烧猪蹄之类的菜肴,这样陆游才可以边吃菜边喝黄縢酒。
对于这种解释,我也只能呵呵了,我们可以想象一下,唐婉给陆游送来了酒菜,两人含情脉脉地相对而坐,千言万语不知从何说起时,干脆两人啥也不说,一人抱一个大猪蹄子啃起来,啃完猪蹄再用油腻的手抓起酒杯喝酒。真翻译成这样,陆游的棺材板想是压不住了。
言归正传。
陆游写了上面那首词之后,唐婉看了也是宝宝心里苦,又有何人知?于是她也写了一首词回应。
钗头凤·世情薄宋代 唐婉 世情薄,人情恶,雨送黄昏花易落。晓风干,泪痕残。欲笺心事,独语斜阑。难,难,难!人成各,今非昨,病魂常似秋千索。角声寒,夜阑珊。怕人寻问,咽泪装欢。瞒,瞒,瞒!世态炎凉,人情淡薄,我一个小女子又有什么办法呢?就像这黄昏骤雨将花打落。清晨的微风吹干夜晚的泪水,脸上残留着泪痕,想写下心中愁思,却不知如何下笔,只能倚着斜栏自言自语。这一切怎么那么难、难、难!
今时不同往日,我们已经分开了,我现在也是疾病缠身。忍着夜风刺骨的寒意,听着远方的角声,心中更觉得寒冷,天要亮了,怕夫家询问,我只能忍住泪水,在别人面前强颜欢笑。我能做的只有隐瞒,瞒、瞒、瞒!
陆游与唐婉,一对封建礼教的受害者,在那种封建制度下他们无力反抗,只能默默忍受,最终将爱情带进坟墓。
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伟大的时代!我们可以放心大胆地去爱,我们可以与心爱的人比翼双飞到天涯海角,山盟海誓至白头偕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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